用Minimax H3赚钱了要给稀宇分成吗?其他开源模型呢?
从著作权、商业分成、2000万美元授权门槛、地域限制和禁止用途等方面,拆解MiniMax H3开放权重协议,并比较Kimi K3、GLM 5.2、DeepSeek V4与即将开源的Qwen 3.8。
近日,MiniMax终于把最新的视频生成模型H3开源了。
开源、免费、社区生态,甚至中配家用电脑就能跑起来,效果也不弱。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
终于可以不用等SD的排队了!
自己在家就能快速抽卡,生成广告、短剧
“年入百万的生活,我来了!”
那么现在是 幻想 假设时间:
假设,自己在电脑上部署H3,用它给客户生成广告视频,最后赚了100万元。
显卡是我的,电费是我的,全程没有调用MiniMax的API。
那么,
这些作品著作权是“我”的吗?
这些收入都是“我”的吗?
要另外给稀宇分成吗?
* 本文仅为笔者个人观点,不视为任何法律建议。
一、赚了100万,稀宇会来拿走多少?
Minimax在MiniMax H3许可证的授权条款中,明确写了一个让人安心的词:
Royalty-Free,也就是,免版税。
只要在协议允许的地域内,并遵守其他限制,用户可以随意运行MiniMax H3,也可以对外提供服务,甚至可以修改乃至制作衍生模型。
协议没有规定“每生成一条视频给Minimax交多少钱”,也没有像虚幻引擎那样直接写“超过多少收益要分多少点走”。
因此,如果用户只是在国内本地部署H3,自己或者给客户制作视频赚了100万元,根据目前公开的授权协议,其实MiniMax并不会分润收益。
协议甚至明确写着,MiniMax不对用户生成的输出主张权利。
所以,可以安心交货,不用担心MiniMax会跑过来干预输出。
不过,这也不代表这些纯AI生成的视频当然享有著作权。
在目前《著作权法》或者传闻中的《人工智能法》没有修订/落地的情况下,具体著作权的认定,还是要看各方博弈。
但不管怎样,如果和第三方合作,记得在合同中约定著作权归属。
法律法规有滞后性,但合同可以有预见性。
二、超过2000万美元了?来谈谈吧
MiniMax H3是可以商用没错,但也不是无限量商用。
Minimax认定的“苟富贵”线,是每年2000万美元收入。
如果使用H3的商业产品和服务,年收入超过2000万美元,使用者必须事先联系MiniMax,取得单独的书面授权。
这个“另行授权”,可能是继续免费,也可能是固定许可费、按收入分成或者其他条件;MiniMax甚至明确声明,没有义务一定再给授权。
更微妙的是,协议没有解释这2000万美元到底怎样计算:
是产品的营业收入还是净收入?
多个使用H3的、盈亏不同的产品业务线是否合并?
假设H3只占产品里一个很小的功能,是否仍需要计算成整个产品收入?
以上种种,在条款里面都没有直接说出来。
考虑到目前开源才几天,应该还没有人能做到2000万美元收入(吧?),提前准备好包括流水计算等商业模式规划,可能是在等显卡嗷嗷叫输出视频时的一大“好消遣”活动。
三、英美欧韩用户,可能在违规使用MiniMax H3?
在查阅MiniMax H3开源协议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难绷的内容:
H3开源授权范围覆盖全球,但明确排除美国、欧盟、英国和韩国。
在这些地方,本地部署、运行、修改和分发H3,都需要另行申请许可。
甚至,H3及其衍生模型生成的输出和结果(也就是那些AI视频),也不得在上述地区使用、复制、分发或展示。
考虑到我是在拥抱脸(三个法国人在美国创建的公司)看的这个协议,在ComfyUI(主流AI生图/视频工作流工具,总部在美国旧金山)使用的推理工作流,在Reddit(总部也在美国旧金山)看海外用户讨论相关资讯……
看来违规用户数量并不少啊。
不过MiniMax在官方问答中有解释到,H3的官方API之所以仍可在全球使用,因为服务器和安全措施由MiniMax控制;但开放权重交给用户后,MiniMax无法继续控制合规风险。
所以来了个“一刀切”。
也不是不行,对于MiniMax要避险来说,也是合理的。
不过,想着要基于H3做SaaS,把H3接进面向全球用户的网站,允许欧美英韩国用户生成视频;或者把生成结果交付给上述地区的用户,甚至是把视频上架TikTok、YouTube,都是可能超出公开H3的许可范围的。
所以,如果真的要把合规做到位,有上述规划的OPC也好、企业也好,建议都考虑先发个邮件和MiniMax官方谈谈,搞个单独授权。
另外协议还约定,如果向第三方开放H3能力,经营者要让用户接受不低于H3协议的使用限制,并建立内容安全措施、投诉渠道以及违规处理机制;以及,公开发布H3生成的内容时,也必须明显披露内容由AI生成(个人发布【推荐】注明“Powered by MiniMax H3”,商业使用必须标识“MiniMax H3”)。
在兴冲冲发视频的同时,记得做好合规工作哦。
四、其他模型也有不同规范
各家有各家的规范,有的模型,的确接近大家理解中的“下载完就能商用”,有的则需要另外分成。
完全免费派
例如GLM 5.2和DeepSeek V4目前都采用MIT许可证。只要保留版权和许可声明,通常可以部署、修改、分发并用于收费产品,没有收入门槛,也没有分成条款。
明确分成派
而Kimi K3则直接写了商业条款:当使用者采取Maas的商业方式,并且合计收入在任意连续12个月内超过2000万美元时,就需要另签协议。而据网上传闻,分成比例最高能去到30%。
此外,只要相关商业产品超过1亿月活,或者月收入超过2000万美元,都必须在界面显著展示“Kimi K3”。
至于Qwen 3.8,截至本文发布时,官方还没有正式发布权重和LICENSE(快了快了)。

不过媒体也已有报道,阿里可能跟随KIMI的步伐,即将开始规划“超额收入分成”。
考虑到目前很多视频模型都用Qwen的VL能力当图片编码模型,如果3.8真的开始分成,那新的视频模型是否需要给两份钱呢?
真让人期待。
五、最后:MiniMax H3居然不能用来做普法视频?!
我也试玩了一下本地搭建的H3,比起去年的Wan,可玩性的确大很多。
不过在我细看开源协议的时候,发现最底下的“禁止条款”居然还有:
“Use to engage in any unauthorized or unlicensed professional activity,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financial, legal, medical or healthcare, or other professional practice.”
“(不得)用于开展任何未经授权或未经许可的专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金融专业活动、法律专业活动、医疗或健康专业活动、其他专业执业活动。”
天都塌了!
不过,究竟法律专业活动包不包括“普法”呢?
感觉还是
“先试试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