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核心为:“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积极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通知》共十条,涉及平等保护、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规范立案管辖、合理采取强制措施等多个方面
其中,更有多条提及关于防范“趋利性执法/司法”的问题
下面将逐条分析这份通知对企业的影响。
*本文仅为笔者个人观点,不视为任何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
一、做实依法平等保护
第一条的核心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
各类企业(无论大小、无论所有制等)一律平等,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一视同仁
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做到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依法追究责任。坚持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一视同仁,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一律依法惩治。
懂的都懂,本条不展开解释
二、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
第二条核心是强调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
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当经营与违法犯罪等的界限,严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有效防范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对在生产、经营、融资等活动中的经济行为,虽属违法违规,但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宣告无罪,或者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近年来,某些行业中出现了,部分企业以【异地】刑事手段打击“疑似侵权行为”的情况,导致一些正常经营的企业被刑事立案,企业负责人被异地刑拘,公司经营苦不堪言
这种将民事纠纷刑事化的做法,不仅让企业负责人胆战心惊,还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这次《通知》明确要坚决防止用各类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防范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情况
结合此前,“企业可能涉及犯罪的,由企业所在地公安管辖”的传闻
相信未来异地执法的情况会大为减少
三、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
本条核心是两点:
一是落实立案登记制不动摇 【应立尽立】
二是严禁对涉企案件扩张管辖、人为制造异地管辖 【该哪立就哪立】
落实立案登记制不动摇,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坚决杜绝拖延立案、违规不立案、限制立案、选择性立案等问题。
坚持法定管辖为原则、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为例外,严禁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或者出于趋利性目的,对涉企案件扩张管辖、人为制造异地管辖,以涉嫌刑事犯罪为由对依法应当立案的涉企民事案件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
前者打击各类“小告大”的不立案情况,后者则是再次强调“禁止各类人为异地管辖”
以往找个当地民众报警,直接把企业老板带走的情况,有望大大减少
四、规范适用惩戒措施
本条的核心人话是:不得用“冻结”的手段,逼迫公司认罪认罚或拖垮公司经营,不得随意“冻结”别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完全“封”
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
对于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
简单而言就是,涉案财产是多少就封多少,不能涉案100万,就把别人全公司的账户全“冻结”掉
还有涉公司的案子,不能直接把负责人的全部收入、个人账户等等,都视为涉案财产给冻结
以及能让账户继续收款就继续收,在涉案财产范围外能支出就支出,不能完全“冻死”,影响别人(以及合作方)的正常经营
五、做实定分止争
本条核心就是:能调解就调解,不能调解就赶紧判
严格规范涉企民事案件的立案与调解工作,充分释明先行调解的优势,引导尽可能通过先行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对调解不成的,依法及时予以审理裁判,坚决杜绝强制调解、久调不决、以调压判等违反调解自愿原则情况的发生。
但也意味着“调解”是“审判”前必经之路
整个审限也会相对延长一些
如果没有调解意向,记得庭审前中后都要坚决表示“不调解”
六、公正审理民事案件,促进公平市场竞争
两个核心点:
一个是避免“以大欺小”【强迫中小企业签订不合理条款】
另一个是严打“黑水军”、“乐子人”等恶意行为
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防止大型企业凭借优势地位“以大欺小”,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依法制裁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依法惩治对企业和企业家进行敲诈勒索、造谣抹黑、恶意诋毁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行为,保障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前者含义如字面,很好了解,但可以再谈谈里面提到的那个《批复》
大型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采购货物或者服务过程中,与中小企业约定以收到第三方向其支付的款项为付款前提的,因其内容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该约定条款无效。
对应到游戏,意味着研发在和大平台、大运营合作时,如果大平台/运营要求先收到第三方付款后再给研发钱,这可能是违规行为,且会导致条款无效
另一个是对应目前越来越严重的对企业、企业管理人、各类产品的恶意攻击行为,无论是收钱的“黑水军”,还是故意想吸引流量的“乐子人”,通通在打击范围内
游戏企业未来遇到类似“黑水军”的行为,可以重拳出击了
七、公正审理行政案件,促推文明执法
核心就是收紧行政处罚的口子,减少乱使用行政处罚的现象
加大对涉企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赔偿等重点领域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坚决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和乱查封现象,坚决依法追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法律责任。
贯彻落实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等基本原则,切实纠正小过重罚、重责轻罚、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问题。
这在游戏行业中相对较少发生
可能在“套版号”等涉及“非法经营”(但又未达到刑事责任)情况时,能罚少一点
此前广西一次性发一亿多的情况,应该会大大减少
八、强化民、行、刑程序衔接
程序性要求,“该拘拘,该判判,该放放”
落实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工作要求,对于涉企民事、行政案件,经审查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对于涉企民事案件无需以刑事案件裁判结果为依据的,不得以刑事案件正在侦查或者尚未审结为由拖延民事诉讼。
对于涉企刑事案件,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作为犯罪处理的,依法宣告无罪,或者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游戏企业就本条要注意的事项不多
九、严格规范涉案财物追缴处置
再次声明,对于与犯罪无关的财产要及时退还,对于已经构成收益的投资收益,直接针对收益进行处理就好,不得直接要求被投资方退还
对于被告单位的合法财产以及与犯罪活动无关的财产及其孳息,符合返还条件的,应当及时返还。
对于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聚敛、获取的财产形成的投资权益,应当对该投资权益依法进行处置,不得直接追缴投入的财产。
也是了解即可
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坚持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并举
核心:【救企业】
依法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充分发挥中止执行、停止计息等制度功能,及时保全债务人财产、阻止债务继续膨胀,帮助具有挽救可能和价值的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
在破产程序中探索推动一体解决企业家为企业债务提供担保问题,有效化解企业债务链条。
依法有序出清僵尸企业,释放、盘活市场要素资源,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对于能救的企业,应救尽救,避免因为审理或案子拖太长而导致“利息比债重”的情况
尽量保证中小企的“生存权”,但同时对于不事生产的僵尸企业,将会有对应措施赶出市场。

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隆安湾区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高级顾问。具有近十年互联网法律实务经验,曾先后为创业板上市互联网企业、全国互联网综合实力 50 强企业、互联网快时尚零售独角兽等互联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擅长办理互联网类企业诉讼与合规业务,擅于通过计算机技术手段深度挖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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